大鹏新区对在低空经济链上从事研发、运营类企业有什么奖励?

商务局招商引资科 2025-09-18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5〕1号)第八条(一)对于从事研发、运营类的低空经济企业,其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