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5〕1号)第八条(二)对于从事制造类的低空经济企业,其产值规模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5〕1号)第八条(二)对于从事制造类的低空经济企业,其产值规模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