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 1.承担财政性资金的具体支付工作以及财政性资金拨付凭证审核、支付和核算工作。 2.审核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根据经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办理相关财政国库支付业务。 3.建立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审批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 4.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动态监控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5.建立区级预算单位支出总账、明细账及分类管理系统,编报部门决算会计报表。 6.对纳入中心管理的预算单位会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实现财务集中核算,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审核各项开支凭据,正确核算各项费用开支。 7.管理、维护相关会计档案和信息系统。 8.承担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年终结算工作。 9.编报财政总决算会计报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