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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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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大鹏新区纪工委

成文日期:2017-03-17

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2017-03-20

主题词:

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内容涵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浏览。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627室)。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和省、市各级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本职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在线、报刊媒体、政府期刊和新媒体等方式,共公开信息2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也没有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较好发挥了信息的服务作用。2017年,我们将以“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发布水平,进一步严格工作考核,力促我局信息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