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鹏溪苑等十三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
时间 : 2026-01-15 17:45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鹏溪苑等十三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租资格核查结果
鹏溪苑等十三个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共计111户认租家庭的认租资格核查工作已完成。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110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1户,现将认租资格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请联系或致电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3249(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认租家庭如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以上地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投诉电话:0755-8815946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于2026年1月22日17:30前联系或致电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告知撤销申请人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发送相关撤销申请资料至指定邮箱(laisunqiao@dpxq.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四)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租申请家庭提交的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租申请家庭审核结果。本次资格核查公示排序不作为最终选房排序,最终选房名单及选房规则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后续的相关通告。
(五)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房锁定制度,请提前在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xyxqfcx查询房屋的学位锁定状态,房源信息详见附件3。大鹏新区公办学位高度紧张,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了解大鹏新区相关招生政策和学位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学位不作任何承诺。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2.不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3.房源明细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进入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