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深圳市大鹏新区现有矿业权数据进行清理排查,存在采矿权许可证已过期失效,且采矿权人在许可证过期后未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依法对过期采矿许可证予以公示注销(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0日),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采矿权人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报,将依法开展采矿权非申请注销。注销后并不免除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矿山生态修复的法定义务。
特此公示。
附件:拟公示注销采矿权一览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