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南澳0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综合大楼土石方、桩基础工程予以黄色警示的公示

时间 : 2022-11-03 16:4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序号项目名称处罚对象违反条文内容处罚措施处罚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编号
1南澳0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第八条第二项: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施工单位人员在岗履职第1条: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对责任单位予以黄色警示黄色警示:2个月2022年10月11日914403007576274035
2南澳0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史晓星《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第八条第二项: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施工单位人员在岗履职第1条: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对责任人予以黄色警示黄色警示:2个月2022年10月11日粤1442015201530408
3南澳0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鲁柏全《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第八条第二项: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管理第5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责任人予以黄色警示黄色警示:2个月2022年10月11日44011073
4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综合大楼土石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第八条第二项: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施工单位人员在岗履职第1条: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对责任单位予以黄色警示黄色警示:2个月2022年10月11日91120116103622427P
5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综合大楼土石方、桩基础工程项目经理:徐尚品《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第八条第二项: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施工单位人员在岗履职第1条: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对责任人予以黄色警示黄色警示:2个月2022年10月11日津1122014201409163
6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综合大楼土石方、桩基础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彭卫东《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第八条第二项:防疫措施不满足要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监理单位人员在岗履职第1条:项目总监不在岗履职,对责任人予以黄色警示黄色警示:2个月2022年10月11日440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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