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程名称 | 处罚对象 | 违反条文内容 | 处罚措施 | 处罚日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编号 |
1 | 大鹏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 | 施工单位:深圳建安置业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SG5-6: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 扣5分 | 2022年4月26日 | 91440300069266640P |
2 | 大鹏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 | 项目经理:许王卫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SGXM5-8: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或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落实“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要求的 | 扣5分 | 2022年4月26日 | 粤1342012201411095 |
3 | 大鹏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 | 监理单位: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JL3-1:未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的;或对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未按照监理权限及时下达停工指令的 | 扣3分 | 2022年4月26日 | 914403001923951303 |
4 | 大鹏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 | 总监理工程师:郭太福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JLZJ5-5: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 扣5分 | 2022年4月26日 | 44020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