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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公布栏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青谷惟途广场(一期)主体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省动态扣分的公示
归档时间
时间 : 2022-06-23 16:23
来源:大鹏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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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名称
处罚对象
违反条文内容
处罚措施
处罚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编号
1
青谷惟途广场(一期)主体工程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娄本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SGXM3-4:未落实本企业制定的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扣3分
2022年6月22日
京1112019202005200
2
青谷惟途广场(一期)主体工程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赵文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SGZZ5-4: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扣5分
2022年6月22日
京建安C2(2017
)
023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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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青谷惟途广场(一期)主体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省动态扣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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