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包商:
为规范承包商履约行为,促进承包商依法、诚信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管理控制,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13号)、《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署修订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31日起印发实施。
根据《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我署对各项目承包商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履约评价工作,最终结果经我署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具体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承包商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公示信息实名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
对于本次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在此予以通报批评。请各承包商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依法依规,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共建美丽大鹏,实现“双赢”。
特此公示。
附件:
1.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公示
2.2025年第一季度履约评价一览表
3.完成履约评价一览表
4.代建项目2025年第一季度履约评价备案一览表
5.非建设工程合同2025年第一季度履约评价一览表
6.履约评价不合格证明材料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