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包商:
根据《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定,我署对承包商开展了2025年度履约评价工作,最终结果经我署2026年第五次署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具体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公示期间,承包商利害关系人可对公示信息书面实名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
对于本次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在此予以通报批评。请各承包商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依法依规,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共建美丽大鹏,实现“双赢”。
特此公告。
附件:
1.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度政府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公示
2.2025年度履约评价一览表
3.履约评价不合格佐证材料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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