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自2016年9月30日施行以来,共计奖励治保安员、网格员、群众等社会面防控群防群治力量2177人次,发放奖励金额共计113万余元,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区治安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激励效能,优化激励机制,结合新区实际,现对《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作出部分修订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85136137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dpfjzadd@ga.sz.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附楼206办公室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8日起截至2020年5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2020修订版)
2、关于修订《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的说明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