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决定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9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8月28日15: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101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主持人:彭炜(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
书记员:郭书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听证员:邹淑敏(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旖旎(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工作人员)。
听证陈述人:孙芳冠(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黄玲雁(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听证参加人员:王宁(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科长)、钟嘉如(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法制事务工作人员)、曾相鹏(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张春萌(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公职律师)、陈华倩(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务)、华涛(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制事务工作人员)、叶鹏辉(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琼霖(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泊洋【广东良马(大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