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时间 : 2019-07-01 15:2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稳步、有序推进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促进《细则》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有关规定,2019年6月24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15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公开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10名及4名替补。其中4名企业代表,6名办事处代表、4名新区相关部门代表。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会参加人14名,实到12名,2名因故未能参加听证,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听证会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由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芳润担任听证主持人,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涂东一、李德胜担任听证员,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工作人员陈烨思担任听证会书记员。听证会上,听证员向参加人陈述了听证事项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随后,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听证会听证员给予细致解答。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12名听证会参加人就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事项提出了问题,听证员针对问题作出了回复,具体问题及回复如下:

  问题1:《细则》第四条工作机制中,各办事处与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在实际工作中后是否能够有效衔接?

  问题2:《细则》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表述会产生歧义,《细则》第十二条滴(十一)项有歧义,建议修改。

  问题3:对于符合《细则》棚改条件的、但无意愿棚改的小区,是否会强制棚改?

  问题4:《细则》中的棚改与旧改的区别?

  问题5:《细则》中项目申报呈领导小组审定的由谁负责?

  问题6:《细则》第二十四条,项目选址审批工作建议修改为由棚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问题7:老旧工业园区能否纳入棚改的范围?

  问题8:《细则》第二十九条,能否专门就容积率调整的问题做详细的规定?

  问题9:《细则》第三十七条,房屋拆除和产权注销环节能否规定由公证机构介入?

  问题10:《细则》第十五条与第二十二条两个比例为什么不一致?

  问题11:《细则》中城市更新部门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能否再规定的清晰一点?

  三、处理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客观中肯,有其积极性、合理性,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情况如下:

  问题1,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本办法是根据市级的实施意见进行的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已经能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开展。对于个别事项,会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问题2,处理情况:采纳。

  问题3,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棚改是尊重权利主体意愿,依法依规开展的改造活动,不会强制棚改。

  问题4,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简单来说棚改是由政府主导,旧改是由市场主导。但是旧改的程序相较于棚改更加严格,周期更长。

  问题5,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细则》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办事处负责申请将项目纳入棚改区改造年度计划。第(七)项,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办事处负责制定。

  问题6,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本条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府办规〔2019〕1号)相关规定制定。

  问题7,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棚改仅限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区,老旧工业区建议根据城市更新的方式进行。

  问题8,处理情况:采纳,接下来会根据容积率的相关规定考虑增加相关内容。

  问题9,处理情况:采纳,接下来会根据新区实际情况,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意见后,考虑增加相关内容。

  问题10,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因为涉及两个阶段。一个是摸底调查阶段,一个是项目意愿征集阶段。

  问题11,处理情况:解释说明。

  听证员:《细则》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以及已经根据市级最新的职权调整实施意见规定,两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已十分明确。

  听证参加人对以上意见处理情况表示接受。下一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继续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提请新区管委会审议。

  附件:听证笔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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