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有序推进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等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10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及4名替补。现将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9年6月24日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5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李芳润(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书记员:陈烨思(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听证员:涂东一、李德胜(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听证参加人员:陈勇庆、何剑波、邱卓成、李岩劲、欧伟明、李吉航、于洪军、李军、王勃、丁建阳
(五)参加人员替补:于超、陈麒百、刘茂兴、刘文婷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