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时间 : 2019-05-22 14:4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有关规定,拟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参加人的确定与申请

  (一)听证参加人资格

  《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涉及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审批和使用等问题。深圳市大鹏新区范围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方式和条件

  申请人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四、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5月31日

  五、听证会时间: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

  六、听证会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5室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316室;邮编:518119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8333562

  邮箱:fzswzx@dpx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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