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暂行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时间 : 2023-05-23 14:5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我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就《大鹏新区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暂行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个人的反馈意见3条。具体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一、临时救助分为以个人名义申请和以家庭名义申请两种方式,个人名义申请适用于哪些情形,家庭名义申请适用于哪些情形,可否明确并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
采纳情况:采纳。已在第十三条和第十八条作出规定,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允许以个人名义申请;对于支出型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为原则,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2个月且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的人员,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二、建议明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范围。
采纳情况:采纳。已在第十四条明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
三、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是否可以简化程序。
采纳情况:采纳。已在第三十二条列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