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深圳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新区在非税收入征缴、住房保障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目前,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严格征缴非税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了解续租意向,核实租赁资质。积极对接永久基本农田原承租企业,了解企业续租意愿,并向市农业部门进一步确认企业是否具有协议租赁资质。依据《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实际,组织开展基本农田的公开招标与协议租赁工作。二是核发催缴通知书,积极收缴租金。新区于2024年8月22日已发催缴通知书,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原承租企业缴交租赁期满至8月26日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使用费,并要求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8月26日前退出暂无继续承租意向的25-1地块、26-14地块。下一步,新区将严格按照《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租赁工作,提前一年督促企业在期限届满前提交延期申请,在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重新组织公开招标工作,定期提醒企业足额缴交租金。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涉及大鹏新区14宗地块的整改成效如下:
1.关于25-1地块:经与原承租单位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沟通,该公司暂无继续承租意愿。新区于8月22日向该企业发出催缴通知书并要求其8月26日前退出25-1地块。目前,企业已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缴清租赁期满至8月26日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使用费83,762元。
2.关于26-2、26-3、26-4、26-18地块:计划以协议租赁形式交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和深圳华大万物科技有限公司承租。目前,26-2、26-18地块以协议形式交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租赁的申请材料已正式报请市农业部门,待市政府审定后签订租赁合同;26-3、26-4地块正在研究以协议租赁形式交由深圳华大万物科技有限公司承租的可行性。
新区于8月22日已向原承租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发出催缴通知书。目前,该单位已缴清上述地块租赁期满至8月26日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使用费293,048元。
3.关于26-5、26-9、26-10、26-11、26-13、26-15地块:原承租企业深圳市旺泰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2008年深圳市基本农田试点改造企业,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新区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协助梳理历史问题,待历史问题解决后以公开招标或协议租赁形式确定承租单位。上述地块租赁期满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使用费,将在与企业协商谈判过程中一并解决。
4.关于27-2、27-3、26-14地块:27-2、27-3地块公开招投标方案已报市农业部门审定,待方案明确后将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承租单位。26-14地块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暂无继续租赁意愿,已要求其缴清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使用费后退场。目前,企业已缴清上述地块租赁期满至8月26日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使用费60,992元。
二、关于“建设及分配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3个保障房项目共12,274套长期未建成或处于停工状态
整改措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文)指出,在建未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均需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商品住房。2024年1月,深圳市启动全市存量在建未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调整工作。新区分别于2024年1月、5月、9月去文市住房建设局,拟将该白石岗城市更新单元配建共有产权住房调整为安居型商品房,以推动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3月12日,市政府七届1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类型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各有关区(新区),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目前,白石岗城市更新配建项目已核发基坑支护以及土石方施工许可,项目已顺利开工建设。
(二)1,620套配租型保障房被登记为工商注册地址
整改措施:新区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对涉及的保障房进行现场核查,发现5套房源所关联的商事主体未在登记地址实际经营。目前,该5套房源地址已列入商事登记负面清单和地址异常名录。
对照审计指出问题,新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商事登记信息联动和定期核查反馈机制,通过共享保障房房屋编码及房屋地址数据,将保障房房屋数据纳入商事主体负面清单。下一步,新区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开展力度,全面排查类似问题隐患,确保保障房不被用作经营用途,有效防止保障房被违规作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取证期间,新区已按要求反馈意见并提供佐证材料,审计部门印发的《深圳市2021至2023年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已将该问题认定为已整改。
(三)市、区主管部门未及时发现、查处420户(单项报告394)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保家庭
整改措施:新区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对涉及的21户家庭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其中,15套为配租给单位房源,在审计期间,原入住人员均已搬离;6套为配租给个人房源,在审计期间,4套房源承租人已退房,剩余2套房源承租人均已按深圳市保障房相关规定办理延期退房手续,已在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录入延期退房信息,目前延期协议未到期,无需查处。
下一步,新区将定期通过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线上核查等手段,对入住人拥有房产情况、重复享受住房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承租单位和承租人自查自纠、规范承租,针对核查发现疑似存在违规问题的房源,及时通知承租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变更、退租、延期退房等手续,实现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取证期间,新区已按要求反馈意见并提供佐证材料,审计部门印发的《深圳市2021至2023年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已将该问题认定为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