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202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公开要求,审计整改情况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梳理,本次涉及大鹏新区“未有效推进和规范处置存量土地及低效用地”问题,主要为金沙湾三宗用地(G16201-0292、G16301-0706、G16301-0707)闲置土地处置监管不到位。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予以通告:
整改情况:2023年6月14日,经大鹏新区管委会同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向企业核发《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2023年8月15日,深圳市政府依法受理企业不服《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的复议申请,目前行政复议中止。2025年4月6日,三宗地被龙岗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3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积极推进闲置处置工作,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5年5月20日两次向用地单位核发《征缴土地闲置费催告书》,督促尽快缴纳闲置费;2025年6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缴土地闲置费,盐田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正在行政复议期间,因此未予受理。
整改成效及下一步计划: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三宗地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缴土地闲置费,因涉及行政复议,法院未予受理。后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积极跟进,待法院解封后及时推进闲置处置工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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