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深圳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 : 2020-10-29 09:5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审计局对大鹏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推行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工作的告知函》要求,审计整改情况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次审计涉及新区的问题共2个,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物业管理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建物管〔2020〕1号)规定,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疫情防控服务按0.5元/㎡·月的标准发放2个月财政补助,要求于3月底前完成申报、4月底前完成发放。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各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站于3月底完成申报,4月17日完成审核,4月28日经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会议审议通过后向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申请资金,5月19日收到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5月20日完成物业企业防疫补助信息公示,5月21日进入拨付程序,并于6月10日完成经审核的补助发放。

  二、关于“部分承租人不符合承租资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针对9名承租人在深圳市拥有市场商品房问题,因其住房尚未交付使用,已根据《关于市本级出租住房退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求该9名承租人办理延期退房手续,延期退房期限自其购买住房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4个月。截至目前,4名承租人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房,另5名承租人延期退房期限未到期。针对2户承租人同时承租两套保障房问题为签订预分配合同问题,因房源未交付使用,该2户承租人最终只选择了一套保障房入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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