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检查通过抽选5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新区的所有2024及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通过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自查+监督部门现场检查方式双轨并行。围绕采购文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各投标参加人串通投标、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以及未按规定组织开标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检查发现的“四类”违法违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同时选取本次专项整治中具有普遍警示意义的案例,为其他采购各方当事人提供借鉴和警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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