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和局务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推动“关键少数”学习走在前、作表率,推动全会精神在新区“两企三新”党组织和党员职工全覆盖学习。主动谋划加快推进新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改革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政法领域落地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24次,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长办务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讨论。组织开展两期“平安法治大讲堂”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方式,联合新区组织部门在区街两级党群阵地全覆盖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纳入新区党员干部教育常态化培训点。“打造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示范样本”项目荣获深圳市2024年法治改革创新项目提名。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把握。研究谋划2024年度政法十大重点工作,大力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立法等重大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法治大鹏规划纲要(2021-2025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保障新区法治建设规划有效实施。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编写《大鹏新区领导干部简明法治读本》,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优化统筹,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在原新区政法办公室基础上,整体划入“两新”工委职责、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职责,新组建成立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高效完成机构改革全部任务。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持续深化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解决街道办事处与区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主体争议问题,激发基层创新活力。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组建合规宣讲法律专家服务团,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点,在大亚湾核电基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率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码”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执法扰企等突出问题。
(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全力推进新区立法工作。牵头调研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推动条例成功纳入2024年度市人大及市政府立法计划,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后报送市司法局,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力度,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次,清理规范性文件40余件,形成《大鹏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效。三是推动政府科学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修订《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动态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和听证事项目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全力服务新区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聚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1个核心+4条主线”打造“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执法护航营商环境新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全方位规范涉企执法工作。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开展涉企乱罚款、职权下放重放轻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大鹏新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累计评查新区行政执法案卷百余宗,以评查结果倒逼行政执法单位提升执法质效。
(四)夯实源头预防,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一是矛盾纠纷化解提档升级。聚焦“民宿+调解”品牌建设,印发《大鹏新区民宿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南》。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在城市更新领域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完善《大鹏新区平安员奖励办法》,制定《大鹏新区维护信访秩序工作指引》,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教育,印发《行政复议答复流程指引及相关答复模板》,规范对外答复程序,推动新区各执法单位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新区连续两年市级复议案件“零撤销”、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三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率先与公安部门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协查合作机制,通过“信息化核查+钉钉打卡+入户走访”方式,实现智慧矫正精细化监管,获市司法局通报表扬。
(五)立足规范监督,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透明。一是自觉接受监督。邀请龙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新区5家被评议单位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地评查。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4件,答复率、办理满意率均达100%。办理检察建议共6件,推动开展“未开发景区垃圾清理公益诉讼”专项督察,推动以法治思维系统整治海岸线垃圾乱象。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诚信建设。主动在新区政府在线“通知公告”等栏目发布、更新信息100余条,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深入一线向企业群众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高质量报送“双公示”信息,数据准确率、及时率均达100%。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持续推动新区绩效办、督查办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区级绩效督查事项一体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六)强化科技赋能,助推数字法治政府提质增效。一是深化政法领域智能化建设。“深平安”试点全市率先实现五室一厅账号全量开通、全链条流转,健全智慧化管理机制,持续贡献大鹏智慧。《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平台》《AI微改革、微创新矩阵》《“景区警务”大鹏模式》3个项目入选“2024年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二是加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通过办案平台全流程线上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等工作,实现网上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联合新区应急部门探索通过无人机集约化建设实现非现场联合执法监管路径,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围绕守护“最美萤火森林”等主题组织开展5期“执法直播”活动,实现公众线上“云监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我局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全面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大。统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各部门的普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亮点和典型示范品牌不多,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多样性还不够。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待继续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力度仍需加大。监管与执法衔接不够紧密、上下协调联动不够顺畅、执法力量不够充足、执法卷宗不够规范等问题亟需解决。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仍不够完善。新区地处偏远、人口较少、经济发展较慢,法律服务需求少,难以吸引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公共法律服务效果欠佳,整体法治人才队伍基础较为薄弱,目前也未能建立起专业过硬的涉外法治服务团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作用,丰富阵地宣传形式。编制领导干部个性化学法清单,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学法考试,压实“关键少数”法治担当。
(二)继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加快推动新区条例立法进程,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将更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重大措施纳入新区管委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广“执法监督码”,减少执法扰企问题。加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指导力度,加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与街道综合执法的衔接联动,通过建立街道综合执法“导师制”、“执法标兵”上台授课等方式,强化街道综合执法培训指导实效。
(四)继续加强高质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龙岗、坪山等兄弟区合作建立司法鉴定、仲裁等服务点,促进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多元服务推动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