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悉心指导下,大鹏新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依法依规履行水务行业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率下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大鹏新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水,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会前学法”等形成常态化学法氛围,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充分利用“法治教育网”“深i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等线上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等专题学习,推动水务工作依法开展。
(二)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
大鹏新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组织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2024年,按照《大鹏新区水务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召开局党组会时以统一学习的形式组织参会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大鹏新区水务局联合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等部门,对工地、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避免多头、频繁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大鹏新区水务局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建设。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共办理行政审批(备案)1207宗,其中,河道类审批25宗,水库类审批8宗,排水审批(备案)1123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备案)19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7宗,其他备案事项25宗。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鹏新区水务局将普法工作与水务宣传、检查巡查及管养相结合,参考“一月一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及重要节点,将普法“课堂”放至河边,将法“送”至工地企业,形成“河边小课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系列水务普法阵地,持续优化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大鹏新区水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于局内文件制定,严谨调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文件科学合理。在监督管理层面,通过完善审查、定期清理及引入社会监督等举措,保障文件合法有效且契合时代发展需求。2024年,制定并完善《大鹏新区河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大鹏新区水闸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水务各项工作管理。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民主决策。大鹏新区水务局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大鹏新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大鹏新区水务局规章制度汇编》《大鹏新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深化执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强化河(湖)长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开展了“利剑八号”“河湖安全”“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公司日常运行情况”“水质净化厂日常运行情况”等5项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双随机”检查31次。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鹏新区水务局通过制定《大鹏新区水务局关于发起立案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案件来源、案件调查、发起立案调查、案件办理回执等工作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案件移交前置事项,切实做到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时限明确,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实现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职责中的工作闭环。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鹏新区水务局立足辖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水务执法转型,柔性执法、靠前服务,全年多次主动协调市水务局东部水源管理中心等单位,推动深惠城际、外环高速等重大项目涉水审批事项快速办理。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大鹏新区水务局制定《大鹏新区水务局民生诉求“每周一议”议事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信访接访活动,及时处置信访工作,2024年共处理信访件6宗。二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通过积极引导供水、排水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方式,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共办理民意速办及舆情180余宗,取得较好效果。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大鹏新区水务局通过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平台公布法律法规、组织架构、部门动态、联系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在市、新区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大鹏新区水务局行政案卷评查均合格。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之前,均按要求经法制审核后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合法合规。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对涉水违法行为立案9宗,共作出处罚决定9宗,罚款金额61.75万元。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共参与开展审计工作5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大鹏新区水务局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2024年,大鹏新区水务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平台发布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水电气服务等信息共589条。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大鹏新区水务局在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积极整改。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转化。将新大禾塘湿地公园展厅拓展为“水情教育+党建教育+法治教育”融合基地,高标准开展园区管养服务,园区7000平方米粉黛盛放美景成热门“网红打卡点”及公司团建地,吸引央视财经频道、央视新闻直播间、深圳卫视、深视新闻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推介,短期内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2024年粉黛乱子草花期游客量较往年翻一番。二是提高局内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回顾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与严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亟待加以重视与改进。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尚不够深入全面。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颁布与修订,执法环境日益复杂多变。部分执法人员在面对新的法律条文和规定时,未能及时更新知识体系,在法律条文的理解深度、广度以及实际应用能力方面,与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成为当务之急,需通过组织定期的专业培训课程、建立线上学习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助力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新内涵与新要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的准确性、高效性与专业性。二是行政工作规范化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部分工作人员依旧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错误价值导向,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管理人员在处理各类复杂问题时,缺乏应有的耐心与科学管理方法,存在诉诸“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的倾向。需着重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与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工作流程与监督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主体,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注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全面提高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与科学化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法治政府建设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务管理法治建设全过程,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继续深入开展水务执法能力提升。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柔性执法,规范涉企联合执法,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大学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水务行政困惑,精准开展分类分级培训,着力提升水务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整体能力。
(三)继续推进水务行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新区统一安排部署以及街道执法的反馈,通过学习培训、“以案释法”、面对面座谈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执法改革事项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