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昭礼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电话:0755-88159462
政务邮箱:zfjsj@dpxq.gov.cn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物业管理、燃气、建筑等行业以及房屋安全、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相关管理规章、办法、配套政策及规范性指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新区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
(三)负责新区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管理以及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新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新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五)负责拟订新区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新区各办事处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对新区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实施监管。
(六)负责指导、监督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七)负责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勘察设计、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统筹工程建设标准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组织本区域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性文件编制工作。
(八)承担新区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职责。规范新区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新区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新区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九)承担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新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新区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新区拆除工程备案,统筹指导拆除工程监管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的属地化管理工作。
(十)负责新区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单建式人防工程的规划报建,统筹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职责,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推进新区建筑节能减排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建设科技的推广和应用等工作。负责新区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十三)承担新区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拟订新区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应急演练、保护宣传工作,组织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协议的协商和签订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城镇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核发瓶装燃气供应站的经营许可。
(十四)承担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协调、督促、管理等职责。
(十五)承担新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新区政府公共配套物业的资产管理。
(十七)统筹推进新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贯彻落实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中村改造相关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报批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审查、报批。负责申报辖区城市更新标图建库范围。
(十九)划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二十)编制历史遗留风险项目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统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参与城市更新项目贡献用地的移交入库工作。
(二十二)负责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土地信息及现状容积率审核、报批。负责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实施方案审核及报批。负责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相关协议审核备案。
(二十三)负责组织编制土地整备留用地、拆迁安置用地的规划研究方案并报批。
(二十四)负责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发布征收提示,指导办事处编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提请新区管委会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负责处理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信访维稳工作。
(二十六)组织开展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十八)负责本行业、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九)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科、住房改革与规划建设科、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审批和法制科、燃气和建筑废弃物管理科、消防和人防科、城市更新科、土地整备科。
直属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深圳市大鹏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牌子)、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空间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