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关于第20220178号代表建议办理内容摘要

时间 : 2022-12-23 16:40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运管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178号关于规范大鹏新区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市场的建议。

  提出人:刘美红,王刚,黄宇威,熊芳至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为规范大鹏新区休闲船舶运营市场,确保休闲船舶靠泊安全,压实休闲船舶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建议: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加快推进休闲船舶码头、浮动设施的建设、验收、使用工作;督促休闲船舶经营人依法备案,并指导休闲船舶经营人和临时停靠点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制度等,并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

  答复内容(摘要):

  一、我局于2019年11月提出休闲客运码头建设初步工作设想,2020年5月正式启动休闲客运码头概念规划研究工作,2021年完成《大鹏新区休闲旅游船舶码头概念规划》研究及《大鹏新区休闲旅游船舶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书》编制工作。目前,南澳口岸码头工程已进入建设实施阶段,预计2024年完工,建成后将提供旅游客船泊位4个、公共游艇泊位39个;南澳双拥码头改造也已纳入新区2022年重点前期项目库,准备开启提升改造工作。

  二、根据新区休闲船舶管理联席会议部署和《大鹏新区休闲船舶纳管工作方案》要求,新区选定较场尾-龙岐片区、长沙头两个点位作为海上休闲旅游船舶临时停靠点,由相关办事处作为投资、建设的主体,委托新区投资控股公司开展建设工作。目前,较场尾-龙岐片区已完成临时靠泊点建设方案设计工作,长沙头已完成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完成项目建设、安全评估和联合验收等工作后,我局将依申请对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三、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港口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借助规自、发改、科创经服、文体旅游等部门专业优势,在港口码头建设过程中强化生态保护、资源配置和产业融合,尝试结合土地开发和商业运营的收益去增强港口码头的经营生存能力,探索一种具有深圳特色的港口码头建设新模式。同时,我局将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在备案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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