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93号关于道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建议。
提出人:钟杰锋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随着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市民短距离出行的通勤工具,慢行设施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新区部分区域自行车道设施不完善,机非混行、人非抢道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通行效率,同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一是坚持“应设尽设”原则,在满足机动车辆正常通行情况下,尽可能在所有道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二是优先在学校、医院、交叉路口等重要节点先行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三是结合城市更新、新建道路等发展建设,提前规划好非机动车、行人等各类道路使用主体的专用通道,提升城区品质。
答复内容(摘要):大鹏新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慢行交通发展规划,按照相关规范大力推进新区自行车道建设,2023年新建龙新路、新海大道(银滩路-新东路)等设置约10公里自行车道,同时对深葵路、葵南路等新区重点道路开展机非隔离整治工作,累计设置机非隔离12处,增设隔离护栏4094米;2024年计划新建20公里自行车道,开展高源路、葵新南路等10条现状道路机非整治工作。下阶段,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因地制宜,结合道路横断面宽度条件,落实新规范要求设置独立自行车道,保证新改建道路100%设置自行车道,进一步完善现状道路自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