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91号关于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室外经济环境的建议。
提出人:成于峰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各种美食节、嘉年华、夜市、创意集市等为代表的室外经济迅猛发展,愈来愈成为城市经济或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道亮点。但室外经济活动存在商品质量安全、缺乏管理制度、消费投诉维权难等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采用必要的监管手段,做好室外经济的监管与服务。建议一是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经营活动;二是强化全面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答复内容(摘要):
一、对于展销会类型的室外经济,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的要求,重点加强举办单位、商家、场地提供者的监管,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行动。一是协同牵头单位,督促指导运营方做好审核义务,加强商场运营者、活动主办方规范准入阶段对商家的筛选。二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相关入场单位进行全面执法检查,严格查处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三是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与牵头单位、商场运营方、举办方与办事处的沟通渠道,对于室外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涉嫌违法市场秩序或影响消费者权利的线索,及时开展现场执法。四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在佳兆业广场、较场尾、大鹏所城等人流聚集场所设立消费咨询投诉点,并公示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及时接听,有效处理相关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对于举办的各类美食节、美食街等涉及食品的展销会,法律法规则有专门的规定,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义务。2024年以来,大鹏新区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杯帆船赛、2024年大鹏新区新年马拉松、2024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南澳)海上龙舟赛等活动现场(周边)集市中设立的食品摊贩情况均向我局进行报备,我局依职责检查相应摊位的资质证件等,并派执法人员现场监管,规范指导经营,对食品摊位的资质证照、人员健康证以及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同时组织快检人员对摊位的食品原材料等进行快检,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关投诉。
二、对于针对地摊、门店外摆等室外经济,大鹏新区城管部门印发了《大鹏新区规范商场、门店外摆及摊贩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办事处制定摊贩经营场所疏导实施方案,推动商场门店外摆、摊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助推商家扩大经营范围,促进地摊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目前,大鹏新区已划定6处商场门店外摆点、5处摊贩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