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197号关于在葵鹏路至高源南路岔道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提出人:刘肖艳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葵新社区葵鹏路至高源南路,即比克工业园员工生活区出入口至比克动力电池工业园出入口,长约200至300米路段,该路段部分有路灯但不亮,部分路段无路灯。目前比克工业园员工生活区主要宿舍,约500名员工居住在此。比克动力电池工业园员工约1000人。有较多车辆经过此路段来往葵鹏路与高源南路,且此路段无路灯,地理位置稍微偏僻,周边树木茂盛,夜晚较黑,车辆及人员出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尽快在此处安装路灯,并接入市政统一管理,消除该路段安全隐患,为周边居民及来往车辆提供出行便利。
答复内容(摘要):
葵新社区葵鹏路至高源南路岔道路段,属于比克工业园自行建设道路。该路段长约320米,道路为双向单车道,靠厂区一侧沿线未安装路灯,对向一侧沿线设置有路灯18处(其中5处点位位置接近重叠)。因地下未铺设线路,路灯未产生实质性作用,加上周边树木遮挡,夜间视野环境比较昏暗,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该路段虽为自行建设道路,但为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交通便利,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本着一切为了人民的原则和减少资源浪费的方针,拟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在既有路灯基础上,加装地下线路并接驳到市政管网,相关工作纳入部门“百千万工程”年度事项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