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117号关于在坪西路(大鹏段)安装隔音板的建议。
提出人:黄志葵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为保障坪西快速路(大鹏路段)两侧社区居民免受噪声污染困扰,解决该路段的噪声污染等问题。建议:交通运输局尽快在坪西路(大鹏段)南北两侧安装隔音板,给附近的群众一个安静的环境。
答复内容(摘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建设时间按交通公用设施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和土地出让合同时间确定(如有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则以批复时间为准)。经核实,坪西路王母立交路段东侧沿线房屋建设时间基本晚于道路建设时间,应由房屋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通过退让红线、合理布局建筑物、设置隔声窗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西侧沿线房屋以村民自建房为主,因房屋建设年代较早,环评缺失、无土地出让合同,难以核实房屋与道路建设先后顺序。
二、为妥善处置民生问题,践行为民办实事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结合现状情况,采取多措施开展道路噪声防治,一是增设限速、禁止鸣笛等道路标志6套,提醒过往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二是加强坪西路路面病害维修整治,通过道路巡查发现路面坑洞、破损、开裂等病害,及时维修整治以降低因车辆经过路面产生的噪音,累计维修沥青路面16200平方米,完善交通标线310平方米;三是与坪西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在道路改造方案中充分考虑市民诉求,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道路噪声影响,同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三、下一步,将加强道路养护工作,督促道路养护企业加强坪西路道路养护管理,及时修复道路病害,完善交安设施,引导过往车辆降速、禁鸣,降低行车噪声;加快推进道路改造,协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坪西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实施,跟进项目噪声防治方案设计,严格按照相关环评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