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104号关于开展高源社区深水田居民小组整村搬迁可行性研究的建议。
提出人:钟杰锋,王玉泉,鲁超,杨胜进,王明军,申建军,谢芳,王华,刘建中,吕春宝,任海燕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高源社区深水田居民小组地处偏僻,人居环境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一直落后,问题突出。一是人居环境不适宜。村内高压电线密麻交错,安全风险隐患大。房屋建成时间久远,检测基本属C类危房。手机通讯信号未实现全覆盖,基本生活条件落后。二是村居发展没盼头。由于耕地保护、生态红线、高压走廊、可用地少等客观问题,无发展成果,与周边村居地区相比落差越来越大,居民期盼发展、渴望成果。建议一是借助“双区”建设背景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统筹利用、结构优化受保护受限制的国土空间。二是尽快启动对高源社区深水田居民小组进行整村搬迁的可行性研究,着重对搬迁必要性、搬迁规划实施条件标准,安置方案、搬迁流程、长远发展规划等开展研究推进。
答复内容(摘要):
经核查,高源社区深水田居民小组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地区,且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54号令)第十二条:“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原农村居民点应依据有关规划制定搬迁方案,逐步实施”。大鹏新区生态人文资源禀赋优越,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分布有深水田村、高岭村、鹅公村等历史悠久的旧村落,您提出的建议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村民居住生活品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原则支持对此类旧村落逐步实施搬迁。
鉴于葵涌中心、大鹏中心、南澳墟镇等区域已高度建成,可用于安置的建设用地较少,建议整备部门将此类旧村搬迁项目纳入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中统筹研究,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