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114号关于建立大鹏新区非遗文化博物馆的建议。
提出人:余少林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建议结合大鹏所城历史文化、空间禀赋等相关特征,利用旧工业厂房进行升级与改造,支持建立大鹏新区非遗文化博物馆,收集整理大鹏所有的非遗文化项目,集中凸显大鹏区域特色与非遗历史文脉。博物馆建设,一方面融入更多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意表现形式,如非遗美食品鉴、非遗手工体验、非遗文创展示、非遗演出展演等内容;另一方面,谋划开展系列艺术交流活动,如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开发论坛、粤港澳大湾区海防遗存联合申遗学术论坛、大鹏新区非遗文化创意创客竞赛等。以进一步增强大鹏非遗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更好地对非遗进行保护、传承和利用;协助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联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之间的关系,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多元服务。
答复内容(摘要):
一、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新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了非遗文化的挖掘整理、名录申报、传承发展、展演展示等工作,协办“深圳非物质文化遗产周”。2021年4月,成功推荐南澳海胆粽制作技艺、葵涌客家茶果制作技艺和东山渔歌入选深圳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奖励和扶持工作。
二、积极筹建大鹏新区非遗文化博物馆
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非遗在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拟选取鹏城社区作为新区试点,积极指导鹏城社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企业),按照本土居民聚集、华侨较多等特点,按照《博物馆设立备案指南》的要求,推动“鹏城印象”试点筹备“大鹏非遗文化博物馆”“大鹏华侨博物馆”等大鹏特色非国有博物馆。并积极引进精品非国有博物馆落户大鹏。
三、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登记备案和运营扶持
一是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的等级备案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引导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博物馆的行为。二是完善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根据《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精神,对非国有博物馆开展运营补贴、临时展览和社会教育活动补贴、运行评估和定级补贴、场馆扶持等,并研究和探索建立新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