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关于第2018074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摘要)

时间 : 2018-09-07 17:48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741号关于在社区、住宅小区建公共食堂的建议。

  提出人:郑学定,韩东,张锦峰等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1、利用共享经济模式,构建城区与农业地区原材料供应、销售、加工、配送产业链,既保证食品绿色健康,又能降低成本;通过产业链的整合,引领社区食堂的发展。借鉴深圳港大医院模式,按国际标准建立公共食堂。

  2、社区、住宅小区公共食堂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或可委托物业管理施行,或由第三方专业的公司运作,也可与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合办,依托辖区内企业、学校等单位职工食堂联办。政府对公共食堂进行适当补贴,房租、水电等公共开支可考虑由社区承担一部分,作为对居民的福利,以降低用餐成本,让社区居民享受更好的服务。

  答复内容(摘要):

  一、借鉴深圳港大医院模式,建立公共食堂

  目前,新区设有葵涌人民医院、大鹏妇幼保健院、南澳人民医院三家公立医院,分别位于三个办事处的中心区域,均设立有公共食堂,不仅为医务人员和病人提供配餐服务,而且还能为周边人员提供配餐服务,价格分别为:早餐4-6元、午餐10-15元、晚餐10-15元。由于上述三家食堂均由第三方企业承包运营,新区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其借鉴港大医院提供多元化餐饮业务,同时,充分利用共享经济模式,借助“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为独居老人、放学孩子提 供送餐服务,打通社区食堂配送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积极鼓励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试点开设、开放场所,为邻近社区广大群众提供就餐服务

  (一)新区符合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或户数达到300户要求的住宅区共35个,其中“城中村”占33个(含两个整体搬迁安置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占2个,基础设施较完善的为整体搬迁安置区和商品房住宅小区。一是为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整体搬迁安置小区开设公共食堂,新区制定了《大鹏新区城中村、村改居、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将在社区设立公共食堂,对社区居民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打造高品质生活小区纳入考核内容,在推动物业管理进“城中村”的同时,鼓励整体搬迁安置小区试点开设社区公共食堂;二是拟从可以经营餐饮的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中调剂,向有意愿开设社区食堂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免费提供开办场地,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目前,葵涌办事处海语山林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在小区内开设公共食堂的意向。

  (二)整合社会资源,企业多元化运营。鼓励社区或企业利用现有资源扩大受惠人群,实现资源增值。葵新社区知己圆明颐养院是深圳市首家智能化健康养老社区,配套先进的智能健康管理系统,装修设施齐全,引进欧美等国家先进的养老社区管理经验,为入住长者提供医疗、住宿、餐饮等服务。新区积极协调相关企业,鼓励开放内部长者食堂,在企业增产创收的同时,以低用餐成本,让社区居民享受更好的服务。

  三、提前规划,加大民生建设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由开发单位建设,为社区或公众提供专项公共服务的配套设施有: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用房。新区要求在有条件的前提下社区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预留提供餐饮的功能区域。目前,新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区将制定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持续完善公共设施,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充分合理利用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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