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688号关于加快户外运动规范管理立法的建议。
提出人:李建齐,文焕,温永森等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建议将《深圳经济特区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列入2018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项目。
答复内容(摘要):
一、关于户外运动立法必要性
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水上、山地和航空运动产业规划后,预计2020年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将高达9000亿;大鹏新区致力于打造户外运动天堂,是国内户外运动热点区域,每年有超过200万游客来体验、参与户外运动,但受法律法规缺失的影响,市场秩序紊乱、主体良莠不齐、技术标准缺失、安全事故多发等乱象有逐渐上升趋势。据统计,大鹏新区2016年共接报户外安全突发事件94宗,救助430人次,其中山地救援72宗,342人次,海上救援22宗,88人次。而2017年1-7月,就已接报户外求助42宗。因此,户外运动立法刻不容缓。
二、积极推动户外运动地方立法
新区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编制的《深圳经济特区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出发点,针对未列入现行法律法规许可监管范畴的户外运动项目,按照“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引导为主、突出安全”的原则,分别从第六章、第四十七条对政府部门、户外运动经营者、参与者、救援者等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明确了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为第一责任人。深圳市法制办已将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列入2018年二类立法计划,条例立法建议稿已通过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审议通过,并提交市法制办,开展下一步市级层面的立法。
三、多措并举建立户外运动管理机制
一是发布国内首个规范指导户外运动的引领性文件——《大鹏新区户外运动白皮书》,借鉴国际户外运动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资源分区、运动分级的管理理念,对户外安全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参与行业管理等方面也作了有效探讨。二是建立户外运动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户外运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建立户外运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厘清了17个相关部门和3个办事处的职责,从发展规划、培训教育、基础设施、日常监管、救援队伍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细化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户外运动管理体系。三是设立“互联网+”线上管理。根据白皮书的建议,结合大鹏实际情况,启动“东西涌户外穿越报备系统”。报备工作以领队为核心,要求遵守2人同行原则,至少2名领队,还需填报活动计划等详细内容。报备系统除介绍线路概况、提供当日气温、风力等信息外,还有3处风险提示和安全信息,并在安全守则处设置了1分钟的强制阅读时间。四是加强线下管理实现六大功能。配合“户外穿越报备系统”的上线,在东西涌两端出入口设置了服务中心,实现六大功能:1.劝阻不符合条件的人群进入;2.对未进行线上报备的队伍进行登记;3.对线上报备的队伍进行扫码核验;4.对进入的队伍进行安全、森林防火等宣传;5.对完成穿越的活动进行评价;6.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开展搜救。报备系统上线以来,成功劝退装备不合格、身体不适者973人。五是建立多层次专业救援体系。引进深圳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蓝天救援队、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龙岗区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等专业机构,成立大鹏半岛海岸安全促进中心,对大鹏山地救援队和海上搜救中心形成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