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关于第2017033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摘要)

时间 : 2017-09-19 17:00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334号关于完善我市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一体化体系的建议。
  提出人:郭瑞霞,郑郁彪,陈志豪等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一)成立专门的餐厨垃圾管理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
  成立一个专门的餐厨垃圾管理小组,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收运、随意弃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实现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与处置、资源化产品去向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餐厨垃圾综合管理的领导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落实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收运处理,继续提升南山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
  (三)采取强制为主、激励为辅的措施,促使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处置
  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立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必须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强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与处置;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将此工作与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企业评级、申请示范单位、年检卫生等餐饮经营服务工作挂钩,以激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正规企业收运。
  (四)建立动态考核评估体系,将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与政绩考核挂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参照国际先进标准,结合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制定深圳标准。
  包括制定适合深圳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方式,使相关工作有据可循,如建立统一的垃圾收运与处置过程,包括垃圾收集方式,收运工具(桶和运输车辆等)的配置,无害化处置要求等。
  (六)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综合利用传感器、3G无线通信等核心物联网技术和传统的GPS、GIS等技术,开发一套餐厨废弃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餐厨的收集、运输、处置、产物等环节进行监管,实现餐饮企业管理、餐厨垃圾源头计量、运输过程GPS及视频监控点、餐厨厂生产环节及产物监管,相关监管数据(如计量数据、环保数据等)进行实时采集、传输、统计、分析。
  答复内容(摘要):
  一、关于成立专门的餐厨垃圾管理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的提议
  已成立专门的餐厨垃圾管理小组,建立由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牵头,多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提升各部门相互协作和联合执法的能力,打击非法收运、随意弃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实现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与处置、资源化产品去向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餐厨垃圾综合管理的领导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关于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提议
  为全面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切实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地沟油、潲水猪等回流餐桌,大鹏新区于2013年12月开始项目建设并同步开展收运处理工作,利用原官湖垃圾中转站建设餐厨垃圾前端临时预处理站,因场地有限,目前官湖预处理中心最大处理能力为14吨/天,而大鹏新区餐厨垃圾实际产生量近100吨/天,远远超出现有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处理需求,亟需选址建设新的餐厨垃圾预处理中心。但目前因项目用地尚未落实,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餐厨垃圾预处理中心选址并开工建设。
  在餐厨垃圾处理专用地块落实之前,大鹏新区正在探索采用跨区合作处理方式,由腾浪公司等其他专业化企业跨区处理大鹏新区的餐厨垃圾。目前,此方案正在推进之中,新区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已增加一辆大型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按照新区餐厨垃圾实际情况逐区域落实,同时,大鹏新区将加强监督协调,争取实现大鹏新区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理全覆盖。
  三、关于采取强制、激励等措施提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的提议
  为继续提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大鹏新区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收运、随意弃置餐厨垃圾等行为,采取强制为主、激励为辅的措施,促使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处置。
  四、关于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的提议
  利用信息化技术,结合各餐厨垃圾的产、收、运、处各环节特征,推进大鹏新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项目的计量与监管,确保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运营安全生产,及时、准确的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的采集。通过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监管工作,达到加强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安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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