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543号关于东部有价值古村落保护利用与开发的建议。
提出人:温永森,黄三文,王荣辉等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据统计,东部地区特别是大鹏半岛目前有鹅公、高岭、鹤薮、丰新等约30个基本保留原貌的老屋村,主要分布在新东路、东涌公路和鹅公公路沿线以及西涌、新大片区,这些老屋村大都位于未开发、无污染地区,风景优美,环境优越,老屋村建筑具有浓郁的岭南建筑特色,并掺揉部分西方建筑风格,有极高的乡村传统文化研究价值。其中东山社区高岭古村,位于七娘山系北麓的一座小山的半山腰,海拔160米。始建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建筑占地面积1.7公顷,建有祠堂、学校、制糖作坊等,村旁有大片“风水林”,在深圳大学2006年开展的《深圳东部滨海地区历史价值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调研课题确定的121个传统村落中排名第一;又如南隆社区半天云老屋村,曾被评为“广东省最优美乡村”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加深,古村落面临结构性和生产方式的全面变革与调整,传统村落的原有功能已日益消失,特别是随着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经历2004年土地国有化后,这些古村落大部分被划进生态控制线范围,由于年久失修、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导致无人居住、村民均已搬离。可以预计,如不加以合理保护,不久的将来这些古村落将慢慢被侵蚀,直至完全消失。而与此同时,农村城市化后原属于社区、原居民的绝大部分土地已被国家征用,社区无地发展、原居民无地可用也是东部社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原居民收入低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原居民多次上访表达诉求,因建房、土地等方面原因导致干群矛盾比较激烈,对政府满意度也不高。
答复内容(摘要):
一、关于加强新区古村落保护利用与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大鹏半岛一直受到严格保护,成为全市目前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生态乐土。据调研,目前新区保存有一定数量的有历史与人文价值的传统村落。根据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在2007年组织编制的《深圳东部滨海地区历史价值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成果,新区辖区内有历史与人文价值的传统村落共有23个。
有价值传统村落作为不可再生的深圳重要历史见证物和珍贵的旅游文化产业资源,是新区极为宝贵的可资利用的资源。在新时期,加以科学合理的保护利用,可以成为新区建设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对于发展本地区的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建立和谐社区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加深,古村落面临结构性和生产方式的全面变革与调整,传统村落的原有功能已日益消失。新区有价值传统村落也正面临着快速消逝的危险。这些有价值传统村落规模不大,自然毁坏、建设性破坏都极为迅速。部分村落因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维修而废弃,已为废墟;部分村落因周边城市建设和自身大量拆建,逐渐沦为城中村。开展有效保护利用已迫在眉睫。这些村落正面临着快速消逝的危险,亟需在赓续文脉的意义上予以保护并开发利用。
二、新区已开展相关工作
着眼于新区全局长远发展,为全面科学地开展古村落保护利用,建立规范的开发模式,改善城市运行机制,为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区将系统开展有价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总目标是:着眼于新区全局长远的发展,保护与延续传统村落的核心价值和大鹏半岛景观风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进行合理有序开发,实现业主、社区、投资方、经营方、政府等多方共赢,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总体策略是:(一)规划先行。坚持城市规划对有价值传统村落工作的指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要求,抓紧编制规划管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文件,使开发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加快推进有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并将其作为具体开发项目的重要依据,以保证项目符合建设新区的发展定位,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产业导向。依据大鹏半岛区域功能定位指导有价值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工作。以传统村落的开发为着力点,综合利用现有各项资源,在加快推进新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同时,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实现经济健康较快发展。(三)整合开发。实行传统村落与新区其他地区统筹开发,实行各传统村落的差异化和联动开发,实行传统村落各部分的整体开发。(四)分期推进。科学评估各传统村落资源条件和城市社会经济运行的要求,综合统筹,科学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发的分期推进方案,保障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稳妥有序地开展。(五)居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实施等全过程应充分征询村民、居民意见,以反映和协调各方利益;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可实施的保护利用方式。
根据上述总目标和总体策略,近年来,新区在古村落保护利用与开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如下:
(一)编制《历史价值村落现状掠影与保护利用预案概念举要》。依据《深圳东部滨海地区历史价值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2007年),分独立完好、新旧共生、不可恢复三个类别,分别考察表征村落整体现状和空间构成以及部分单体建筑形制,收集村落地理位置、建成区现状、原住民郡望、村落肇始、历史沿革等资料,提出保护开发利用预案概念举要,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二)编制《有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导则》。分析研究国家法律、市有关城市更新政策,结合新区发展需要,为科学合理保护有价值传统村落提供工作依据和参照;结合村落需求、特点和原住民意愿,对保护利用的实际操作要点提出意见,为政策配套、制度创新提供引导,统筹有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编制有价值传统村落宣传片《祖屋谱》。结合以上素材,编制有价值传统村落专题片,含解说、实静摄制、3D动画制作、音效等,以利于开展招商、宣传等。
(四)编制《有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规范有价值村落保护利用活动,确保在保护村落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利用其文化和景观资源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政府主导打造村落保护利用试点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导,以弘扬历史文化为线索,以综合整治为手段,打造历史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工程,践行改革理论,为后续项目招商提供成果保障。
(六)开发商主导打造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以社会投资为主导,凸显保护与利用的统一,以统租统迁为手段,打造历史价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树立文脉赓续和旅游开发相契合的新标杆。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经认真研究,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改革。为在有效保护有价值传统村落的同时,更快更好的利用村落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村落的保护利用需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因此,政府不仅要通过政策引导来部署和促进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还要为项目开发和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监管,以实现资源的合理保护和高效利用。
(二)推进项目合作和开发改革。有价值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市场来进行,原则上应依据村落资源特点,以一个村落为一个单元,引进合适的开发商进行开发和经营,村落所有权方和投资经营方合作期限应限20至30年,在合作期内,不产生任何形式的土地流转。
(三)推进村落规划改革。有价值传统村落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整体景观较完整地体现深圳和大鹏半岛地域文化特点,但村落有别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仅其中个别建筑物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尚没有适用这些村落的法规、条例、管理办法。因此,应针对村落历史、文化、社会和经济背景来制定适宜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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