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81号关于优先安置户籍退役军人在街道、社区工作的建议。
提出人:许静芬,张娟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各区如有招聘街道临聘人员或社区专职工作者需求时,应优先安置辖区内有就业意向、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军人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除特殊技术岗位外,应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答复内容(摘要):
一、大鹏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新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今年以来,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每月收集退役军人就业意向,通过微信群向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岗位信息,截至目前,共推送6期招聘信息,招聘岗位400余个;二是举办现场招聘会,2021年共举办2场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0余个;三是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向辖区退役军人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已创业退役军人申报初创企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二、大鹏新区退役军人基层岗位就业情况
新区积极支持和安排退役军人在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一部分在办事处工作,一部分在社区担任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专职工作者等,在基层一线继续发挥军人本色,为办事处、社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大鹏新区落实退役军人优先招用工作情况
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区退役军人系统近3年共招用工作人员10名,在招聘过程中,均落实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的政策要求。
目前,新区2020年的退役士兵中,有就业意愿的已100%就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新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动号召各相关部门在招聘临聘人员或专职工作者需求时,优先安置辖区内有就业意向、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军人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除特殊技术岗位外,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新区还将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引导退役军人考取社工证,为未就业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引导退役军人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