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30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监管工作经费预算的建议。
提出人:曾滔,谢兰军,沙林珍,黄正龙,刘振,王传启,赵广群,葛岩峰,梁沪明,崔军红,曾俊英,蒋盈盈,曾常青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一、新物业条例相关条款势必造成物业小区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的续签和招标问题产生大量矛盾,街道办事处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充分的人员和物质应对准备。
二、提高目前拨付至每个社区每年约10万元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专项工作经费的标准,建议提高到50万/年/社区,同时适当提高各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部物业管理相关经费标准。鼓励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购买社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来协助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并建立相应的合同履约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
答复内容(摘要):
一、基本情况
(一)物业小区情况。
大鹏新区经济发展较落后、人口较少,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仅15万余人;至2009年,方才出现第1个规范物业管理的商品房小区。目前,新区共有31个商品房小区,其中8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正在筹备成立。2021年,各级物业管理部门收到物业管理相关信访投诉共计20件。整体来看,新区物业管理领域投诉纠纷总量较少,信访维稳形势平稳可控。
(二)物业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内设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新区物业管理活动,配有2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
新区共有葵涌、大鹏、南澳等3个办事处,均内设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均配有2名物业管理人员。
新区共有25个社区,每个社区党委均配有物业管理人员负责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二、加强物业管理能力建设
(一)加强物业管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2018年以来,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先后委托多家专业机构,对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等,并组织进行业务能力测评,切实增强各级物业管理业务水平。
(二)联合多部门力量,调处小区矛盾纠纷。办事处通过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会议,结合矛盾纠纷的种类、数量及关注度,研判物业管理信访维稳形势,充分调动并发挥建设管理、社区发展、民生保障、综治维稳、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必要时成立专责小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新区物业管理领域未出现群访群诉、越级非访等现象。
(三)正确引导业主委员会,避免矛盾纠纷。各办事处及社区党委扎实推进小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鼓励支持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小区优秀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小区物业管理及业主参与自治活动,避免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解聘、续聘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加强物业管理经费保障
(一)扶持鼓励社区股份公司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新区出台《深圳市大鹏新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鹏办规〔2018〕3号),对于社区股份公司开办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社区统建楼或城中村,按实际投入金额的30%进行一次性补助,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时,鼓励社区股份公司引进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按职业经理人年薪的50%给予股份公司补助,连续不超过3年。目前,先后有下沙、鹏城、坝光、东涌等4个社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分公司,引进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开展社区物业管理,调处矛盾纠纷。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办事处、社区股份公司多方作用,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开展城中村物业管理考核奖励工作,不断完善城中村物业管理。新区制定并印发了《大鹏新区城中村、村改居、老旧住宅区和整体搬迁安置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及考核奖励办法》《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自2018年起,每年对城中村物业服务单位进行考评、奖励,现已奖励金额约708万元。
(三)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支持。自2018年起,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专业安全顾问公司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物业管理领域安全。部分小区较集中、矛盾纠纷较多、物业管理工作量较大的办事处,也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协助调处物业管理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