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区党工委会研究,范汉平同志拟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范汉平,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广东兴宁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副部长、主任科员,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审计办主要负责人,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司法所所长(其间: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兼任紫金县龙窝镇上坑村工作组长),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执法队队长、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副队长、主任科员,2016年10月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副调研员。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2月8日至12月14日止
受理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监督科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612室
邮政编码:518119
联系电话:28333330,传真:28333121。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