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区党工委会研究,杨海杰等2位同志拟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杨海杰,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省饶平县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曾任深圳市龙岗区纪委案件检查室副主任,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案件检查科科长,2012年10月任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副局长,2013年6月兼任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局长(主任)。
戴志华,男,1980年5月出生,汉族,广东省阳江市人,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曾任深圳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室主任科员,2016年6月任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主任科员,拟任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纪检监察局副局长。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月7日至1月13日止
受理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监督科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612室
邮政编码:518119
联系电话:28333330,传真:28333121。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