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张国兴等2名同志拟提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张国兴,男,1979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省吉安市人,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办科员,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科员、文教卫体办副主任、劳动管理办副主任,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综合科副科长,2015年12月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吕剑文,男,1979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省江门市人,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深圳市公安局南澳派出所科员、初级警员、四级警员、三级警员,2015年10月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林业管理科科员,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林业管理科副科长。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7月1日至7月7日止
受理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监督科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612室
邮政编码:518119
联系电话:28333330,传真:28333121。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