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区组织人事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李超等四位同志拟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超,男,1978年6月生,汉族,江西南昌人,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现任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副队长。
刘姿芳,女,1981年8月生,汉族,广东梅州人,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综合科副科长,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综合科科长。
张伟东,男,1969年3月生,汉族,吉林白城人,1991年4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一中队副队长,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一中队队长。
林圣杰,男,1983年3月出生,汉族,广东潮阳人,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二中队副队长,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二中队队长。
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大楼1607室,联系电话:28333211,传真:28333093,邮政编码:51811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