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龙岗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0176号提案办理内容摘要

时间 : 2025-01-07 17:42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0176号提案关于推进小班化教学,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深圳东部教育特色和高地的建议。

  提出人:黄雁章委员(共1名)。

  建议一:制定小班化教学实施意见,明确总体发展战略。

  不能采纳原因:

  一是班额标准暂无调整。新区各校按照《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深发改〔2016〕494号)》办学规模要求,即“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的标准来控制班额、保证教学质量,大幅缩减班额(30人以内)推进小班化教学尚无市级政策指引。

  二是学位需求持续增长。新区当前正处于后发优势的集中释放期,人口迁移流动更加活跃,人口总量保持增长态势,叠加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各学龄段人口规模持续增加。虽然新区义务教育学位供需总体平衡,基本能够满足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尤其是热点片区、学校的学位供给仍然紧张。因此,加强学位供给精细化管理,缓解区域学位供需不均衡矛盾仍是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新区暂不具备推进小班化教学条件。

  建议二:建立小班化教学的管理体系。

  不能采纳原因:一方面,新区学位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用经费标准、班额标准等条件暂无变化,大鹏新区现阶段开展小班化教学条件尚不成熟。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在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前提下适时探索小班化教学的实施路径,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建议三:建立小班化教学的课程体系。

  不能采纳原因: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制定权限分别是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无权限制定地方课程,且大鹏新区现阶段开展小班化教学条件尚不成熟。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在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前提下适时探索小班化教学的实施路径,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建议四:建立小班化教学的保障体系。

  不能采纳原因:

  一是生均拨款标准暂无变化。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我市针对公办普通中小学实行统一生均拨款保障制度,按学校班额预算拨付学校办学经费缺乏基础实施条件。

  二是师资力量相对短缺。中小学教职工数需严格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小学师生1:19、初中师生1:13.5的比例配置教职工数、高中师生1:12.5的比例配置教职工数,按照现有的标准教师数量难以满足小班化教学。

  建议五:建立小班化教学的指导评价体系。

  不能采纳原因:受班额、师资、财政经费等条件的限制,大鹏新区现阶段开展小班化教学条件尚不成熟。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前提下适时探索小班化教学的实施路径,加强有关课题研究,按要求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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