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146号关于尽快停止大鹏半岛近岸捕鱼的建议。
提出人:费晓愈、高海委员。
建议内容(摘要):
一是操作模式上,建议采取政府主导并执行,社会组织参与的模式。政府的海洋管理部门作为海岸资源管理的主体,应重点在整体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制订、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财政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渔政海监等部门增加人力,做海岸日常刚性巡查。由于近岸渔业情况复杂,也应充分发挥社区在地优势,由社区开展科普和劝说工作、以海洋生态保护为主旨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参与进来,提供柔性劝诫科普工作。提高此项工作的效率和实用性。
二是操作步骤上,建议分四步走,逐步完善:
第一步,摸清近岸小微渔业产业规模,做详尽调查,摸清近岸渔获取缔之后的影响。聘请第三方调查公司,调查葵涌,大鹏,南澳等地的水产市场的近岸鱼获量,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数量,推演取消近岸鱼获之后的影响,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步,寻找近岸渔获的替代方案,维持海鲜市场的供应稳定。活禽市场逐渐被冰鲜禽类取代的做法值得参考,在海鲜市场,尺寸小于标准的杂鱼不准售卖,建立禁售的本地产杂鱼清单:泥猛,石九公,细刺鱼、雀鲷,鳀类等经济价值不大,但提供海洋生态循环基础动力的鱼种禁止销售,对于原海鲜经营户给予货源指导,提供远洋鱼的供应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第三步,流刺网,串行鱼笼等应列入非法渔具,市场不得售卖,鼓励使用钓具取得渔获。流网对于海洋生物的破坏性很大,流网的使用,使得海洋生物不论大小一网打尽。很多国家立法限制流网使用,同时流刺网也是渔民制造的最大海底垃圾,目前海底有大量流刺网被遗弃,遮盖珊瑚造成珊瑚死亡。海钓则不会造成海底鱼类种群的大幅降低,是一种可以鼓励推广的作业方式,同时海钓还能带动海洋休闲产业,增加就业机会,把原先使用流刺网捕鱼的渔民引流到海钓行业里来。
第四步,海上巡查应以渔政海监为主,社区和海洋公益组织为辅。渔政海监在巡查时增加班次和频率,增加对近岸1000米以内的下网捕捞作业的进行监控,社区应该成立海洋巡逻队,把巡查近岸捕鱼加入到《大鹏新区湾长制工作手册》中去,对所属岸线做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热线,同时联合海洋公益组织,潜水协会等对海洋生态关注度比较高的机构合作,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开展相关科普工作,引导舆论,就渔民生计问题过渡到海洋生态岌岌可危和资源的可持续性上来。
答复内容(摘要):
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关于停止近岸捕鱼中采取政府主导并执行,社会组织参与的建议
一是以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着力推进创建“世界级绿色活力海岸带”,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结合《深圳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快修订完善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适度缩减部分海岸段渔业用海功能海域,加大对大鹏半岛海域海洋渔业生态修复保护。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从保护近海渔业资源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各种作业类型和作业方式的调查研究,对严重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及影响海洋生态文明的渔具渔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限制,并及时向上反映情况,争取列入国家禁用渔具目录。同时,各级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渔具生产厂家的生产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国家禁用渔具行为。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继续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降低近岸海域捕捞强度,鼓励和引导本地渔民发展远海、远洋捕捞及休闲渔业,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四是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严格执行南海伏季休渔制度,积极开展休渔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值。五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齐抓共管,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海上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对异地、港澳流动渔民大中型捕捞渔船底拖网线内作业及使用“电、毒、炸”违法作业的监控,同时,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和定港上岸及可追溯制度,加强对使用禁用渔具、使用不符合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非法捕捞超过规定比例的幼鱼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好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攻坚战、持久战。六是加大海洋科普教育宣传,加强对渔民遵守渔业法规、保护海洋生态、规范生产作业等宣传教育,提高渔民海洋生态环保意识,支持有条件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共同参与,携手共建和谐、健康的海洋渔业治理新格局。
(二)针对提案摸清近岸小微渔业产业规模,做详尽调查,摸清近岸渔获取缔后的影响的建议
目前为全面了解深圳市渔业资源状况及渔业捕捞基本情况,近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开展全市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工作,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新区将积极配合,协助开展相关调查评估工作。
(三)针对提案寻找近岸渔获的替代方案,维持海鲜市场的供应稳定的建议
大鹏新区推动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鼓励新区发展远洋渔业。一是加快现代化渔港建设。新区有南澳、坝光、沙渔涌和东山四个渔港,南澳渔港所在地为南澳办事处畲吓湾。结合大鹏发展定位,新区拟将南澳渔港改造为客运码头,并在南澳畲吓湾建设新南澳渔港。在畲吓湾建设新渔港有利于解决渔船停泊、航行、避风等问题,为新区发展远洋渔业提供后勤保障。二是贯彻落实渔业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调整政策,鼓励和扶持渔民整合渔船指标,将小型渔船更新改造为较大功率渔船,开展远洋捕捞。三是开展大鹏湾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改善新区渔业生态环境,鼓励发展休闲渔业。四是规范海鲜市场,完善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推进市场管理现代化,尤其是加大市场销售服务信息投入,不断增强市场集散功能和信息服务功能,使水产品销售渠道透明、价格合理和质量安全可靠,促进水产品的流通,缩短鲜活水产品市场流通时间,降低流通成本,实现水产品有效流通。
(四)针对提案将流刺网、串行鱼笼等列入非法渔具,市场不得售卖,鼓励使用钓具取得渔获的建议
大鹏半岛近岸海域为传统渔业捕捞作业区,深圳市小型捕捞渔船以刺网作业为主,因其自身设备配备和安全状况决定了其捕捞作业区域只能选取在近岸海域生产作业。现有的《渔业法》没有对近岸捕捞进行禁止的法律法规条款,只要捕捞许可证上作业场所登记为广东A类、作业类型为除拖网外的本地、港澳流动、异地合法捕捞渔船均可在深圳海域捕捞生产(拖网作业类型只能在40米等深线以外的海域生产作业,深圳海域均在40米等深线以内),包括大鹏半岛近岸海域。从渔船作业类型及规模来看,本地小型捕捞渔船对近岸渔业资源破坏较少,破坏较大的作业类型主要来源于部分异地渔船(如惠州、汕尾、茂名、阳江、湛江等)及港澳流动渔船使用的拖网或流刺网作业,这部分渔船作为渔政执法机构已把这部分渔船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严密的监控。
(五)针对提案增加近岸1000米以内捕捞作业的监控,设立举报热线,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开展相关科普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执法机构加大对禁用渔具的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严厉震慑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有力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2018年,市渔政执法支队制定了《关于开展“亮剑2018-2”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渔政大队积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2018年全市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47次,出动执法船艇92艘次,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渔船1840艘次,没收违规渔具161张,共计约176000米。同时,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和联络,联合开展市场买卖违规渔具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大鹏湾和大亚湾海域,大鹏渔政大队积极开展渔业执法行动,2017年检查各类渔船 1431艘次,立案处罚47宗,总罚款10.35万元,集中销毁涉渔“三无”船舶68艘,网具执法共没收违规网具161张,共计约64400米;2018年检查各类渔船 1108艘次,立案处罚55宗,总罚款17.03万元,集中销毁涉渔“三无”船舶49艘,其中网具执法立案2宗,罚款8000元,没收违规网具101张,共计约40400米。
接下来,新区将继续加强海洋巡查的执法力度,支持海洋公益组织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海洋意识教育,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对违规捕鱼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同时为彻底解决新区渔业问题,新区将积极开展大鹏半岛近岸禁渔区的研究工作,结合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保护区的有关规定,深入调研大鹏半岛近岸捕捞的现状,通过渔业转型升级、渔船更新改造、新渔港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海洋生态保护意识教育等方式,在确保渔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上,保护新区近岸海洋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