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补充公示的通告

时间 : 2023-08-11 16:2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有关通知》,现将拟定的《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四批计划》予以补充公示。

《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四批计划》补充公示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大鹏新区

大鹏办事处

龙岐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金地盈投资有限公司

94013

①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28日;

②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公告的其他内容依然生效。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龙岐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水头社区龙岐墩仔村58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三)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二楼

  (四)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s://www.dpxq.gov.cn/

  (五)深圳商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

  (二)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何工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电话:0755-28336221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龙岐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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