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关于大鹏新区2023年三、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 : 2023-08-29 15:5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工作部署安排和《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审核、面谈、综合评定会评定,拟评定谢华炎等4人为四级人民调解员,拟评定姜国华等3人为三级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评定为四级人民调解员的人员名单

  谢华炎   葵涌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杜   璎   大鹏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饶晓云   南澳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吴   昌    南澳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拟评定为三级人民调解员的人员名单

  姜国华   大鹏新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潘富金   大鹏新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唐    炜   葵涌办事处溪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期间向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5213办公室(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5号楼213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380652;电子邮箱:dpxqsfk@dpxq.gov.cn。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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