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健康发展,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完成了大鹏新区18个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大鹏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结果
(一)评估为优秀等级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A包)(92.8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区儿童青少年服务、社区家庭服务项目)(92.3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志愿服务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91.5分);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禁毒戒毒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鹏公安分局专职禁毒社工)(91.4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精神残疾人家属援助综合服务项目(90.3分)。
(二)评估为良好等级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鹏办事处枢纽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89.8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纠纷调解信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88.3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纠纷调解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86.9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购买群众诉求化解社工服务项目(82.4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其他领域购买矛盾风险纠纷预警辅助社工服务项目(80.9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矫治帮教服务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80.3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社会救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80.1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80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慈善事业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80分)。
(三)评估为合格等级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婚姻家庭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妇女儿童维权项目)(77.5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青年发展及志愿服务发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75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社会工作指导服务项目(72.1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71.5分)。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渠道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诉,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28333497,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9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