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 : 2023-10-12 14:5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是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今日国土·生态文学委员会、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的,广东省作家协会担任业务指导的文学奖项,面向全球汉语写作者征稿。征文大赛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6月截稿。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独立审读,严格按照《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审办法》规定的细则和标准,评选过程一律抹掉作者姓名及简介等信息,将参评作品按编号呈送评委,经过海选(初评)、复评和终评三轮投票,产生拟获奖作品78篇(首)。现将作品名单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主办方反映。

  电话:13570882915

  邮箱:178761546@qq.com

  联系人:焦老师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1.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委名单

  2.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拟获奖作品名单

  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