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事项:民办非企业名称核准
核准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半岛艺术中心
举办者:深圳市公共文化促进会
联系人:夏文格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若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报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9室
电话:0755-28333485;传真:0755-28333407;邮编:518119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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