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少数特殊赛事外,一律取消体育赛事审批,公安、市监、卫生、交通、海事等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便于有关单位掌握信息,提前介入,共同做好年度赛事活动监管,特通知各体育行业主体将2024年计划在大鹏新区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于2023年12月21日前填写附件信息报送至邮箱:zhushiqi@dpxq.gov.cn。
附件:大鹏新区2024年体育赛事活动计划统计表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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