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再次举行深圳光汇石油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 : 2024-03-21 10:37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海洋渔业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拟就光汇石油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事项再次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4楼404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组成员及书记员

  (一)听证组

  姓名:刘磊,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调查监测科。

  姓名:马赛,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开发利用科。

  姓名:傅家伦,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建筑设计科。

  其中刘磊为首席听证员。

  (二)书记员

  姓名:吴东旭,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五、听证事项及内容

  2022年6月28日,深圳市光汇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汇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光汇石油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2022年8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就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事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较多反对意见。2023年5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依申请组织听证会,并综合听证情况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不予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决定。之后,光汇公司就上述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提出行政复议。2023年12月28日,行政复议部门裁定依法撤销上述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2024年1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向行政行为利益相关方告知听证权利,并收到土洋社区居民听证申请一份。现就光汇石油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事宜再次举行听证会。

  六、听证代表名额及筛选原则

  根据听证要求及场地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5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兼顾各方利益为原则予以确定(如报名人数超出5人,我局将采取“受委托代表优先+随机抽签”的方式从报名人员中确定代表)。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在2024年3月27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指定地点递交书面申请。

  七、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根据听证要求及场地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根据报名时间优先为原则予以确定(如报名人数超出5人,最早报名的将确定为旁听人员)。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旁听。有意向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指定地点登记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

  八、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听证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3.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5.就听证事项及内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6.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7.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8.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听证代表负有以下义务

  1.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笔录。

  2.如实陈述事实及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员的指挥和安排。

  5.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和摄影。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其他要求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需要证人出席作证的,应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提出,并负责通知有关证人准时出席作证。

  (四)就听证员、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听证会开始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前提出。

  (五)除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确认的听证代表外,其他人员(含旁听人员)需经申请并获许可后,方可进入听证会场。

  (六)参加听证会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八)相关材料报送指定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4楼411室海洋渔业科。

  (九)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55-2833646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地点: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4楼

  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土洋股份合作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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